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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已不足以满足现代城镇对地下公共管线集约式发展、智慧化管理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作为一种现代化管道建设理念,开始越来越多地受到城市规划者的青睐。合理开发建设综合管廊,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能取得显著的节能环境效益,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因此将其列入支持项目清单。
自2014年以来,我国综合管廊建设采用预埋槽道及活动支架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两批国家级试点的设立得到了中央财政层面的支持,由此加快了建设综合管廊的步伐。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与风险,倘若城市总体规划与管廊规划出现较大偏差,就有可能面临综合管廊采预埋槽道及活动支架建成后管线入廊率低下,造成管廊闲置、投资浪费的损失。

综合管廊预埋槽哈芬槽

综合管廊预埋槽哈芬槽

政策频出促管廊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为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就地下管线管理总体要求、规划统筹、建设统筹、改造维护、管线普查等方面,对国内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做了总体部署。

综合管廊成品支架

综合管廊成品支架

201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管廊试点工作的工作安排。试点城市得到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为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3月制定并发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鼓励各类企业发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可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如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等。
2015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的用途,即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实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我国建设综合管廊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综合管廊的回报机制关系到其建设运营能否顺利进行。为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于2015年11月发布《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指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2017年5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我国地下管线长度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并指出了接下来的“十三五”期间,我国建设综合管廊的具体任务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国设市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到2020年力争达到30%,设市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到2020年力争达到2%。具体建设任务上,结合道路建设与改造、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建设干线、支线地下综合管廊8000公里以上。

三大突出问题待解

实际需求与政策推动加快了我国综合管廊建设的步伐,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经分两批将25座城市列为综合管廊建设的国家级试点,其中涉及12个省会城市、12个地级市及1个县级市。国家级试点已开展了一系列带有示范性及探索性的建设运营活动,除国家级试点外,各省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了省级综合管廊建设试点。
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综合管廊国家级试点在期内计划建设综合管廊1090公里。截至2017年4月底,国内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687公里,建成廊体260公里,完成投资400多亿元,试点工作经过努力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在实际建设运营过程中,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也面临着一些“关口”要过。中债资信分析师周俊涛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较前,建设成本高昂,资金缺口较大是其面临的大“关隘”。综合管廊的造价与建设地地质条件、入廊管线种类、管廊设计舱数及截面尺寸等因素有关,总体建设成本相比管线直埋昂贵不少。综合管廊作为一种成本高昂的公共基础设施,如果其建设费用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承担,会形成较大的财政压力和负担,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国内综合管廊的推广与应用。
此外,利益协调难度大,对规划水平要求高,也是其面临的一大难题。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利益。且综合管廊对城市规划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综合管廊建设成本昂贵,建成后其使用年限一般在100年左右,时间跨度大,社会影响范围深远,需要将综合管廊的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长期规划中。
后,使用收费机制尚不明确也困扰着管廊的后续建设。综合管廊是一种准经营性物品,可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经营费用,但我国多数城市尚未明确建立管廊收费机制,待后期集中建设的管廊进入大规模运营使用期时,这一“关”显然是绕不过去的。此外,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管廊的维护管理费用也将随之不断增加,如果没有明确收费机制的支撑,也将影响到综合管廊后期的持续运营。
合理开发建设综合管廊,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能取得显著的节能环境效益,但周俊涛也提出针对综合管廊项目,由于其节能效益难以具体量化评估,同时其节能效益的发挥依赖于其正常发挥市政管道容纳、维护的作用,因此应重点考量管廊项目在规划设计水平、运营管理水平两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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